垫江县财政局 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评价的报告
一、相关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1: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垫江县行政办公楼2号楼
二、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此次监督检查按照“标准统一、四级联动、分类评价、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0年度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此次工作顺利完成。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垫江县财政局
2022年9月1日
附件
垫江财政文﹝2021﹞91号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