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监督检查处理通知书
一、相关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1:重庆市南川区中桥乡人民政府
地 址:南川区中桥乡中溪村一社
二、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2〕18号)要求,我局对你单位项目(项目号:21B00012)开展了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采购文件未作限定或要求。
(二)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评审标准“服务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以“优”、“良”、“一般”作为评审因素。
(三)将业绩合同金额作评分项,变相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评审因素。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现对你单位作出限期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请你单位认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照整改,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