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监督检查处理通知书
一、相关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1: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南陵大道398号
二、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2〕18号)要求,我局对你单位项目(项目号:21B00003)开展了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评审标准“技术方案”以“优”、“良”、“一般”作为评审因素,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现对你单位作出限期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请你单位认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照整改,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