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监督检查处理通知书
一、相关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1: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2号
二、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2〕18号)要求,我局对你单位代理的项目(项目号:21A00054)开展了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未与采购人在代理协议中约定,自行决定收取政府采购文件费。
(二)代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
(三)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评审标准商务部分“售后服务能力”以“优秀”、“一般”作为评审因素。
(四)公告时间不足,公开招标项目公告时间不足20日。
(五)未核对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现对你公司作出限期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请你公司认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照整改,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