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财会处罚〔2022〕13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单位:重庆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地址:重庆市长寿区三峡路5号三峡大厦5楼
二、基本情况
重庆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代理长寿区云集镇、长寿湖镇、双龙镇、新市街道片区市场化养护项目(项目号:21C00185)和长寿区但渡镇、邻封镇、凤城街道片区市场化养护项目(项目号:21C00172)两个项目。我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这两个项目的投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
三、处理依据与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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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重庆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
四、其他补充事宜
处罚机关: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处罚时间: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