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财政局关于集中采购机构2021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一、相关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1: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垫江县行政综合楼(二)号楼二楼
二、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垫江县财政局开展了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监督考核工作。
一、检查情况:随机抽取2021年的垫江县中医院中医院外科门诊及行政办公区保洁服务项目、垫江县第五中学校运动场塑胶及人造草采购项目、垫江县县级机关职工食堂餐饮劳务外包项目、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密集架采购项目、垫江县融媒体中心丹乡手机报采购项目开展了检查,针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采购委托、信息公告、政策功能进口产品、专家抽取使用、采购程序、采购文件、现场组织、评标报告、内部管理、财务管理等18个方面内容逐一、细致开展了检查。
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重庆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021年,我县政府采购468宗、预算金额3.24亿元,成交金额2.84亿元,资金节约率13.06%。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门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合同规模。严格执行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一)政府采购业务规范操作1.委托代理执行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委托采购协议书,在委托代理权限内组织实施采购。2.信息公告情况。及时准确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及时、完整、准确,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全流程公开透明。公告时间、公告内容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各类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428条。3.政策功能执行情况。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发的采购模板,执行有关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等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创新和绿色建材等。4.进口产品采购情况。采购人进口产品须经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三家部门未经同意的,未开展进口产品采购。5.专家抽取使用情况。专家抽取使用规范,评委会人员数量和组成比例符合规定。认真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宣布评标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向评审专家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核对评标结果。6.采购程序规范。严格按照财政局下达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程序规范合法。7.采购文件编制合法合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和项目特点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规范合法,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8.现场组织规范有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标,开标过程有记录,做到表格齐全,内容完善。9.评标报告内容规范完整。对于专家评审的结果,评标报告能够完整的体现评审全过程,专家签字齐全,没有随意涂改评审报告的行为。(二)政府采购基础工作10.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岗位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清晰,内部制约有效。11.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收退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可以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或投标人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12.质疑投诉处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对供应商提出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等方面的询问,认真协调处理,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保护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配合采购人处理供应商质疑8 件,质疑答复合理,完结率达100%。13.档案管理规范规范完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将档案归档,内容完整,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查阅方便。(三)政府采购队伍建设14.技术人员情况。现有政府采购从业人员4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100%。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15.参加培训情况。所有人员均缴纳社保。积极组织内部培训,全年共完成内部培训5次。没有参加外部培训。16.宣传调研情况。积极动员在职人员撰写文章,在杂志上发表信息3篇。(四)服务质量17.采购人满意度。全年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468宗,采购人对交易中心的服务态度和质量均表示满意。18.签订合同情况。成交企业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项目技术参数或评审因素对供应商有差别或歧视待遇。二是质疑答复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档案装订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工作人员没有参加外部培训。五是宣传调研工作需要加强。(二)工作建议。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把审核关,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及时开展质疑回复,加强档案管理,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打造公开公平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2021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综合考核得分90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垫江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垫江县财政局关于集中采购机构2021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docx
附件 重庆市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测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