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02-07 00:00:00

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 8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耀客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单位:重庆耀客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当事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WA093R

当事人姓名:王建

当事人电话:13883841121

当事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回龙路90号8栋23-2号

二、基本情况

经查,该项目2021年10月20日招标,你单位响应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确出现另一投标供应商重庆黑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单位名称、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涉嫌串标。


三、处理依据与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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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与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3000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禁止在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其他补充事宜

处罚机关: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

处罚时间: 2023年2月7日

附件

耀客公司行政处罚书.docx

  • 耀客公司行政处罚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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