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巫溪县土地征收整理中心
地 址: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58号
当事人2:重庆懿扬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5号A幢塔楼(中荟)18-24层18-3
二、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关于《白鹿镇、塘坊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前后期测绘、规划设计、预算编制》《上磺镇、古路镇、凤凰镇、菱角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前后期测绘、规划设计、预算编制》《通城镇、双阳乡、兰英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前后期测绘、规划设计、预算编制》《文峰镇、宁厂镇、大河乡、花台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前后期测绘、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四个项目的匿名举报,举报事项主要是关于上述4个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竞采公告,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我局组织人员对举报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巫溪县土地征收整理中心(以下简称当事人1)组织实施上磺镇、古路镇等14个乡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前后期测绘、规划设计、预算编制项目,总投资346.68万元。当事人1于2023年4月3日委托当事人2作为该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重庆懿扬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2)于2023年4月5日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4个竞采公告,分别是《白鹿镇、塘坊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前后期测绘、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网上竞采公告》,预算金额880200元;《上磺镇、古路镇、凤凰镇、菱角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前后期测绘、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网上竞采公告》,预算金额856800元;,《通城镇、双阳乡、兰英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前后期测绘、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网上竞采公告》,预算金额862200元;《文峰镇、宁厂镇、大河乡、花台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前后期测绘、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网上竞采公告》,预算金额867600元。上述4个项目均采用综合评分法,且于2023年4月11前完成网上报价,并通过组织评审小组对上述项目进行评审,于2023年4月12日在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发布了采购结果公告,但尚未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通过调查,上述行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并备案;二是化整为零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上述事实,有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网上竞采公告和结果公告、当事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关于四个项目的招标情况说明、招标代理合同、《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为证。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是关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且未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的问题。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之规定,责令当事人1限期改正,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管理,强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关于化整为零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由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责令当事人1、当事人2限期改正,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结果无效,重新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巫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理决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