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中财库【2023】14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江西海欣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2MABWH4LF6T
当事人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余经济开发区景源路袁河片区D地块5号3楼A-23
二、违法情形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
三、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四、处罚结果
(一)撤销中标资格。
(二)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23500.00元,人民币:贰万叁千伍佰元整)的罚款。
(三)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3年5月30日
六、执法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
附件
采购办处罚决定书(1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