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北财处罚〔2023〕2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重庆欧润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5814600477
当事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石美大道66号11幢1-2-1
二、违法情形
2022年8月4日,重庆欧润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参与了重庆八中龙兴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号YBQ22A00127)的投标。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重庆高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因新冠疫情封控放弃中标后,重庆欧润厨房设备有限公司顺延为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经查,重庆欧润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投标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六门冷柜(风冷)、六门高身雪柜(风冷)……制造商为广东星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热水器……制造商为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属于中型企业”与事实不符,广东星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均不属于中小企业。
三、处罚依据
重庆欧润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四、处罚结果
对重庆欧润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合计金额9800元,大写:玖仟捌佰元整)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自2023年6月6日起至2024年6月5日止。
五、处罚日期
2023年6月6日
六、执法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