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第17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二、违法情形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代理的相关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第(八)项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
四、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处罚日期
2023年6月20日
六、执法单位
重庆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