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巴财罚〔2023〕2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重庆艾嘉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54MA7F47DG8B
当事人地址:重庆市-开州区-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天鹅湖社区开州大道(东)1071号
二、违法情形
重庆艾嘉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四、处罚结果
鉴于重庆艾嘉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机关调查核实时积极承认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重庆艾嘉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从轻处罚,对其处以3400元(大写:叁仟肆佰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五、处罚日期
2023年7月4日
六、执法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