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字第〔2023〕8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重庆汇龙家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790712220D
当事人姓名:马朝莲
当事人电话:13110111903
当事人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渝中区轻轨曾家岩站夹层
二、违法情形
2023年6月28日,《天印小学书包柜、阶梯座椅等采购》项目(项目号:BBQ23A00033)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你司在该项目中使用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四、处罚结果
1.本项目中标无效。
2.处以采购金额(人民币1248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共计人民币6240元(陆仟贰佰肆拾元整)。
3.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3年7月31日
六、执法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附件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汇龙)(字第〔2023〕8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