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财政局关于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的情况报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
地 址:巫溪县
二、基本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9号)文件要求,制定印发《巫溪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溪财发〔2023〕66号),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自查自纠,组成检查小组,抽取15家预算单位共计52个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各预算单位能较好的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政府采购政策,仅少数单位存在个别问题,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备案超期、合同签订不够规范、预付款支付不及时等方面,针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预算单位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巫溪县财政局关于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的情况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