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报告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09-04 00:00:00

重庆高新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报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重庆高新区各预算单位

地 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

二、基本情况

为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重要论述精神,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迎接世界银行的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稳经济大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事项,重庆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新一轮专项检查工作。重庆高新区财政局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关于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迅速行动、紧密谋划、突出重点,抓好部署落实,结合我区实际在高新区范围内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重庆高新区预算单位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工作采用全区预算单位自查、财政局组织复查小组现场抽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主要内容

1.严查合同签订和备案超期问题

2.严查合同支付不及时问题

3.额外增加供应商负担问题

4.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5.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合同签订和备案超期问题

依据《政府采购法》(财政部87号令)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管理的通知》(渝财采购〔2021〕13号)规定,压减签约等待时间,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和拖延合同签订。且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备案。通过对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现场抽查15家单位共计73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滞后超期,部分项目未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备案。发现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超期及备案超期问题后,财政局第一时间要求各单位各项目经办人深入剖析合同签订超期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点原因:1.受疫情影响,供应商单位合同流程推进缓慢;2.合同双方就合同细节磋商过程较长;3.供应商为两家或多家公司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间对合同细节商议过程较长;4.合同相对方履约保函未按期限缴纳;5.项目较为复杂,合同细节沟通耗费时间较长等原因。

(二)合同支付不及时问题

全市预算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展验收、付款等工作,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延验收,不得以无预算、预算不到位等原因拖延款项支付。全市预算单位应在验收合格且明确预算到位的前提下,通知供应商开具发票,原则上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通过对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现场抽查15家单位共计73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部分项目存在未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完成支付问题。

(三)额外增加供应商负担问题

高新区各预算单位严查超过政府采购法规所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禁止收取无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要切实防止以履约保证金变相替代质保金的行为,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履约验收完成后及时退还,超过合同履约期限、货物验收后一年或多年后退还等情况均属于变相替代质保金,增加供应商负担,损害营商环境。通过对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现场抽查15家单位共计73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部分项目存在质保金问题,其中部分项目存在履约保证金退还超期问题。针对质保金问题,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理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11号)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除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收取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已要求该预算单位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修改质保金相关事项。针对履约保证金退还超期问题,该单位已退还供应商相关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后续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提倡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网申请履约保证金电子保函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高新区各预算单位能够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部分单位存在未及时公示2022年度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执行情况。依据渝高新财发〔2023〕21号要求,各预算单位应当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执行情况公告。抽查15个单位中部分单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执行情况公告情况。后续将加强中小企业执行公告管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本次检查,大多数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都能依法依规,按采购程序执行,但也有少数项目存在一些问题,建议预算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学习力度,提高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重视程度,对中标供应商及代理机构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宣导,强化合同的签订与信息公开,加大采购资金支付力度,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切实保障政府采购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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