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全区各预算单位
地 址:江北区
二、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9号)文件,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下发文件传达专项检查工作精神并成立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紧紧围绕合同签订和备案超期、合同支付不及时、额外增加供应商负担、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五大问题开展了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均能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但是,部分项目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各单位重视并采取措施积极改进。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列出整改计划,尽快整改销号。不定期收集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政策,加强对各单位的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加大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本级)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江北财文〔2023〕79号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