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报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云阳县预算单位
地 址:云阳县云江大道1600号
二、基本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高效稳妥有序开展,我局结合市财政局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迅速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检查小组,对2022年以来我县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二)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单位自查、自行整改、现场抽查”的检查步骤,要求各采购单位围绕合同签订和备案超期、合同支付不及时、额外增加供应商负担、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以及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五方面的内容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共抽取15家预算单位58个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总体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各预算单位均能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部分采购项目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合同备案超期。二是个别预算单位在收到发票后未能及时进行支付。三是个别预算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要求采购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法规。
二是强化监管。督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编制采购文件,切实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合同管理及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按规定及时支付资金。
三是加大培训。通过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模式,组织各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培训,进一步增强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知晓采购程序的严肃性、时效性,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持续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云阳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