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无
二、基本情况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2022年有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文件编制、采购方式、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环节。
二、时间安排
(一)2023年11月8日前,请2022年有代理我区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单见附件1),对照《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表》(附件2)所列考核内容进行自查,逐项提供佐证资料并形成自评报告,填报《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上报表格1-6表》(附件3),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电子版本通过邮箱(bet789@qq.com)报送。
(二)2023年11月20日前,区财政局组织考核小组对社会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评价。结合检查发现问题,形成检查工作底稿及完成最终的考核测评,经被考核机构确认检查工作底稿并盖章确认。
(三)2023年11月30日前,区财政局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2023年12月30日前,区财政局作出正式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
三、检查要求
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高度重视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瞒报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联系人:罗青青,联系电话:023-79225847。
附件:1.2023年黔江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名单
2.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表
3.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上报表格1-6表
4.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依据文件清单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20日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无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23-10-20 118号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23-10-20 118号附件1:2023年黔江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名单.xls
23-10-20 118号附件2: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表.xls
23-10-20 118号附件3 上报表格1:2023年代理机构检查基础数据汇总表(表1 表2).xls
23-10-20 118号附件4: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依据文件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