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 营商环境专项检查结果公告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3-11-30 00:00:00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 营商环境专项检查结果公告

一、检查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9号)要求,我局通过自查以及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取15家一级预算单位及部分二级预算单位,每家单位选取5个政府采购项目,累计对75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了整治损害政府营商环境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其中,公开招标项目32个,竞争性谈判项目13个,竞争性磋商项目26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1个,询价项目3个。


二、检查问题情况

(一)现场抽查情况

一是在合同签订、公告和备案超期方面,共计15家预算单位、56个项目存在该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有14家预算单位存在合同公告超期问题;有12家预算单位存在合同备案超期问题。

二是在合同支付不及时方面,仅有1家预算单位的1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启动支付流程以及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的问题。

三是在额外增加供应商负担方面,共计4家预算单位、8个项目存在该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3家预算单位在合同履约验收完成后,未将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违规作为质保金。

四是在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方面,共计4家预算单位、4个项目存在该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2家预算单位未按照最新政策要求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减优惠,2家预算单位未按照申报的采购计划执行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五是在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共计3家预算单位、3个项目存在该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2家预算单位的采购文件要求重庆本地售后服务机构作为评审因素,1家预算单位要求重庆本地业绩作为评审因素。

(二)延伸检查情况

在现场抽取检查的基础上,我局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另对两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10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延伸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在采购过程中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未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减优惠,涉及2个采购项目,均由同一预算单位委托同一代理机构实施。


三、整改情况

在我局发布专项检查通知后,抽取的15家预算单位中有4家单位向我局报送了自查报告。在现场检查阶段,被检查的15家单位在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中,除合同管理仍存在不足外,未发现其他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合同管理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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