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2022年监督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一、考核单位名称:重庆市垫江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考核内容
随机抽查了“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放疗及培训中心部分)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垫江县医疗保障局第三方机构网络审核采购”、“垫江县中医院布草洗涤采购项目”、“垫江县职业技术学校及电大远程教育基地(垫中三合湖校区)多功能厅音视频系统设施设备采购”、“垫江县公路事业管理中心安防材料采购”等5个采购项目,针对采购委托、信息公告、政策功能进口产品、专家抽取使用、采购程序、采购文件、现场组织、评标报告、内部管理、财务管理等十八个方面内容逐一细致的检查。
四、考核方法
1.机构自查。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自查工作,并向县财政局上报2022年度自查报告。
2.现场检查。县财政局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对照检查指标体系掌握采购项目的操作执行情况,编制工作底稿,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并确认。
3.处理汇总。县财政局根据现场查证情况,召开监督检查讨论会,与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相关问题交换意见,被检查人在工作底稿签署意见。
4.资料上报。县财政局就查实的相关问题作出处理意见并挂网通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健全,现有政府采购从业人员4人,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积极组织内部培训,全年共完成内部培训5次,没有参加外部培训。2022年代理了政府采购115宗,成交金额3.4亿元,节约率19.13%。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了委托采购协议书,在委托代理权限内组织实施采购。依照县财政局下达采购方式依法实施采购,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和项目特点编制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文件规范合法。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及时、完整、准确,发布各类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378条,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全流程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有关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创新和绿色建材等采购政策。严格按照规定收、退投标保证金。规范抽取评审专家,评委会人员数量和组成比例符合规定,认真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宣布评标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回避情形,核对评标结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认真处理供应商提出的询、质疑,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保护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存在问题:对照指标体系,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人员培训有待加强。每年培训次数较少,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宣传力度不够。
(二)采购文件编制水平有待提高。采购文件评审因素及标准细化、量化不够。
(三)维护评标秩序有待加强。组织评标工作时,未严格落实及时制止和规范评审专家出现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未严格要求评审专家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四)采购活动文件保管有待规范。采购活动文件资料出现不完整情况。
(五)履约验收有待加强。未积极主动联系采购人开展履约验收工作。
(六)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互评机制有待加强。代理机构对评审专家评价不及时,且对评审专家开展评价工作引导不到位,导致互评率很低。
(七)质疑回复处理有待加强。2022年政府采购投诉件明显增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单位对待质疑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未能作出合理说明。
六、考核结果
按照2022年全国政府釆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价得分为85分,等次良。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垫江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doc
附件.重庆市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测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