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一、考核单位名称: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关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三、考核内容
对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2022年度代理我区政府采购项目过程中涉及的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程序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业绩、管理及信用等情况进行评价。随机抽取集中采购机构在2022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考核。
四、考核方法
采用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本次监督评价的27家社会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在内部管理、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方面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人员培训有待提高。每年内部、外部培训次数较少,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有待加强。
(二)采购文件编制水平有待提高。部分代理机构没有按照统一的范本编制采购文件或生搬硬套统一范本,未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采购文件,对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仍在采购文件明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个别项目存在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的情况。
(三)其他问题。部分代理机构存在中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与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一致,未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采购文件签订及备案不规范的问题。
六、考核结果
1.社会代理机构。本次监督评价的社会代理机构共27家。其中:综合型5家,得分情况:90分及以上1家,80-89分3家,70-79分1家;成长型22家,得分情况:90分及以上5家,80-89分9家,70-79分6家,60-69分2家。(详见附件1)
2.集中采购机构。本次监督评价得分93分。(详见附件2)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我局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对监督考核发现问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取通报、约谈、警告等方式,督促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限期整改。有关采购代理机构要对照本次监督评价结果,对标对表逐项梳理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压实主体责任,及时进行问题整改,于2024年2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我局备案。同时,有关采购代理机构应聚焦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短板,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一是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整改落实机制,促进代理业务的规范化;二是要抓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吃透精神,把握实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采购文件编制、评审活动组织等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三是要强化政策规范意识,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经营,守住底线,坚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2024年1月29日
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xlsx
附件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