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人民医院现代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项目采购(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4005-3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秀山县人民医院现代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项目采购(第二次)”(项目号:XSX24C0000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SX24C00002采购时间:2024年03月08日
二、项目名称:秀山县人民医院现代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项目采购(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璀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本超委托代理人:朱本超
联系方式:17323415116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舟济路36号4-1-352
被投诉人1: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经办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2376682302
-->通讯地址:秀山县迎风路205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易中心
经办人:杨老师联系方式:02376050070
-->通讯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宜欣·宜景苑1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2024年3月11日向投诉人作出的秀山县人民医院现代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项目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XSX24C00002)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3月18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于2024年3月18日予以受理。为查明事实,我局依法向被投诉人县人民医院,县交易中心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县人民医院,县交易中心按要求向我局作出了书面回复。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成立,采购人已根据投诉事项1修改标书,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不成立,故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属于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情况,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4(2024005-3) - 副本.doc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