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检查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2024-04-25 14:30:34

渝财采购〔20246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管理,优化评审专家队伍,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对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开展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信息检查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我市评审专家的个人信用情况进行检查。市财政局向我市信用主管部门申请提取信用数据,并与评审专家个人信息进行对比,检查评审专家是否存在不适宜继续担任评审专家的不良信用记录。

二、刑事犯罪情况检查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我市评审专家刑事犯罪情况进行检查。请各位评审专家2024630日(含)“重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上传2024年在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具体操作具有我市户籍或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的居民可通过电脑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网-政务服务(渝快”栏目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手机支付宝App“警快办”小程序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指引直接办理;外地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按规定办理。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等不适宜继续担任评审专家情况我局将依法予以解聘,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

重庆市财政局

2024423

  • 渝财采购〔2024〕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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