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洗涤消毒服务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4007-1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秀山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洗涤消毒服务采购”(项目号:XSX24C00011)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SX24C00011采购时间:2024年05月21日
二、项目名称:秀山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洗涤消毒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雅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小龙委托代理人:黄小龙
联系方式:19123306456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童家桥街道烈士墓五灵观100号(3527)第152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经办人:张晓辛联系方式:023-76662610
-->通讯地址:中和街道凤栖北路32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易中心
经办人:冉爱玲联系方式:023-76050070
-->通讯地址:秀山自治县中和街道丹凤路宜欣·宜景苑1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的秀山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洗涤消毒服务采购(项目编号:XSX24C00011)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6月3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于2024年6月3日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4(2024007-1) 公示版本.doc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