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天街小学及幼儿园配套设施(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06-07 00:00:00

垫江县天街小学及幼儿园配套设施(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垫财采决〔2024〕9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垫江县天街小学及幼儿园配套设施(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号:DJX24A00008)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JX24A00008采购时间:2024年04月22日

二、项目名称:垫江县天街小学及幼儿园配套设施(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鑫万豪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梦童

委托代理人:梅刚

联系方式:1359428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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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四川自贸区川南临片区西南商贸城二区2层1街(22121-22127)自主申报


被投诉人1:重庆市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经办人:万小伟

联系方式:7466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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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书院街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垫江县天街小学校2024年56日对垫江县天街小学及幼儿园配套设施(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JX24A00008作出的质疑回复,于2024年520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其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我局于2024年523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驳回四川省鑫万豪酒店用品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投诉处理决定书.doc

重庆市垫江县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

  • 投诉处理决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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