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津财采购处理〔2024〕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号:JJQ24A0016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JQ24A00165采购时间:2024年04月19日
二、项目名称: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昇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0号2幢3-16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经办人:汪小兵联系方式:47565187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江州大道725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童渝联系方式:81222241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江商务大厦A栋江津区政务中心三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作出的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5月11日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我局于2024年5月11日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开展投诉处理调查处理期间,投诉人于2024年6月13日向我局邮寄来关于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的《撤销投诉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令第94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相关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投诉人对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的相关投诉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