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手术显微镜投诉处理决定书
黔财采〔2024〕5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荧光手术显微镜”(项目号:QIJ23A0144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IJ23A01447采购时间:2024年04月28日
二、项目名称:荧光手术显微镜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维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军会委托代理人:杨丽丽
联系方式:17823952694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丁栾镇商业街南段路东关西桥北600米
被投诉人1: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经办人:冉晓亚联系方式:79245771
-->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相关供应商:重庆开润医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鸳鸯街道金开大道1239号1幢13-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反映本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重庆开润医药有限公司所投产品部分参数没有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质量)需求。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