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07-12 00:00:00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4年第36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号:CQS24C00136)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S24C00136采购时间:2024年04月15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祥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同景路3号U1-3幢24-6


被投诉人1: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评标委员会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对“鲜章”的要求进行评审。2.中标人的虚假承诺问题。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结合对投诉事项1所涉及的评审因素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对本项目予以废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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