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2024年楼宇灯饰维修服务(劳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足财采购〔2024〕2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大足区2024年楼宇灯饰维修服务(劳务)”(项目号:DZQ24C00050)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ZQ24C00050采购时间:2024年06月07日
二、项目名称:大足区2024年楼宇灯饰维修服务(劳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泓正鼎重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联系方式:15923359504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罗汉沟26号1幢附36号3-14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大足区路灯管理所
经办人:蒋老师联系方式:15223287507
-->通讯地址:大足区路灯管理所
被投诉人2:重庆智胜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陈老师联系方式:18380463296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宏声北路18号(宏声花园南苑旁)
四、基本情况
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市大足区路灯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智胜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向投诉人做出的对“大足区2024年楼宇灯饰维修服务(劳务)”(项目编号:DZQ24C0005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以下称:本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6月19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