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蜀中学校(张家花园校区)教学辅助用房及礼堂工程家具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中财库〔2024〕23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巴蜀中学校(张家花园校区)教学辅助用房及礼堂工程家具”(项目号:YZQ24A0005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ZQ24A00054采购时间:2024年06月12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巴蜀中学校(张家花园校区)教学辅助用房及礼堂工程家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百华玉鑫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联英联系方式:17782002717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朝阳路102号附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巴蜀中学校
经办人:毛先生联系方式:13708333971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华福巷52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23-63765512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业务二科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四、样品递交及退还要求”、招标文件“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中存在不合理违规设置,影响公平公正竞争权力,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