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蒲莲镇茶山柚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溪财处理【2024】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巫溪县蒲莲镇茶山柚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号:WXX24A0007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XX24A00075采购时间:2024年05月31日
二、项目名称:巫溪县蒲莲镇茶山柚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赛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庆芳委托代理人:杨文力
联系方式:19122577671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万富金街1号楼1118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巫溪县蒲莲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郑老师联系方式:13709445221
-->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蒲莲镇民生街88号
被投诉人2:重庆网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胡老师联系方式:15723591107
-->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宁河街道滨河南路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1.招标文件将强制性认证证书作为加分项;2.评审因素技术部分《数字媒体创意方案》《施工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无评判标准,给与评审专家大量裁量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成立,结合本项目投标及评审情况,投诉事项1成立但不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