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綦江财罚决〔2024〕2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新城建设管委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50022267867459K
当事人地址:东部新城滨河大道
二、违法情形
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组织履约验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十款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四、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处理。
五、处罚日期
2024年8月9日
六、执法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