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投诉通知书
石柱财政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重庆三湖商务会展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5U703HXP
当事人姓名:周玉梅
当事人电话:17772351150
当事人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永川区华创大道345号各旺物流园D区201
二、违法情形
其对石柱县教委“石柱县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投诉,因投诉书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我局决定对该投诉不予受理。
三、处罚依据
《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四、处罚结果
其对石柱县教委“石柱县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投诉,因投诉书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我局决定对该投诉不予受理。
五、处罚日期
2024年8月30日
六、执法单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