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投诉通知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08-30 00:00:00

不予受理投诉通知书

石柱财政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重庆三湖商务会展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5U703HXP

当事人姓名:周玉梅

当事人电话:17772351150

当事人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永川区华创大道345号各旺物流园D区201

二、违法情形

其对石柱县教委“石柱县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投诉,因投诉书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我局决定对该投诉不予受理。

三、处罚依据

《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四、处罚结果

其对石柱县教委“石柱县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投诉,因投诉书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我局决定对该投诉不予受理。

五、处罚日期

2024年8月30日

六、执法单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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