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06-06 00:00:00

区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璧财决定〔2024〕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区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次)”(项目号:BSQ23A0011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SQ23A00115采购时间:2024年03月27日

二、项目名称:区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鼎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建平

委托代理人:无

联系方式:18111192229

-->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金福二支路3号重庆庆顺汽车半轴7号厂房


被投诉人1:重庆市璧山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经办人:冯老师

联系方式:023-41661501

-->

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中山南路133


被投诉人2:重庆麟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华春梅

联系方式:15334503137

-->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百果路33号附17号华辰财富广场2幢14-20-0264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市璧山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重庆麟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向投诉人做出的对“区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次)”(项目号:BSQ23A00115,以下称:本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4月17日向我局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1,重庆鸿源天泽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有生产销售捡灰火化炉的权限,是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投诉事项2,重庆康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否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2成立,鉴于重庆康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最终评审中排名第3,投诉事项2成立不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4年6月6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