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09-05 00:00:00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重庆市长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路7号

当事人2:重庆市特丽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寿区桃源西路15号蓝筹银座A座1-2-1

二、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4年8月14日收到《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重庆市长寿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评审过程疑存问题的报告》,报告称2024年8月5日,重庆市长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作为采购人委托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采购的重庆市长寿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SQ24C00043)完成开标,2024年8月13日收到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市特丽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长寿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质疑书》,2024年8月20日重庆市长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根据质疑事项查阅了投标文件和评审资料,发现评审专家可能存在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行为。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

经本机关依法调查,本项目评审专家确系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行为。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七十五条,处理决定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评审结果无效,本项目废标。责令重庆市长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予以采购评标委员会行政处罚(另案处理),责令各自退回从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的劳动报酬。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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