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08-08 00:00:00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万州财罚决字〔2024〕1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重庆点森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MA6180M45T

当事人姓名:张莲

当事人电话:15023602225

当事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鹤滨路22号

二、违法情形

重庆点森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在“天城街道重点区域清扫保洁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处罚结果

对重庆点森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4年8月8日

六、执法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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