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蜀中学校(张家花园校区)教学辅助用房及礼堂工程空调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09-11 00:00:00

重庆市巴蜀中学校(张家花园校区)教学辅助用房及礼堂工程空调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中财库〔2024〕29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巴蜀中学校(张家花园校区)教学辅助用房及礼堂工程空调采购”(项目号:YZQ24A0005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ZQ24A00053采购时间:2024年06月25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巴蜀中学校(张家花园校区)教学辅助用房及礼堂工程空调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美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光勇

委托代理人:江余

联系方式:1336802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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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鸳鸯街道金开大道1228号1幢7-1


被投诉人1:重庆市巴蜀中学校

经办人:毛老师

联系方式:1370833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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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华福巷5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招标文件“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中存在不合理设置,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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