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生课桌椅、餐桌、学生床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4007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2024年学生课桌椅、餐桌、学生床采购项目”(项目号:TNQ24A00211)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TNQ24A00211采购时间:2024年08月27日
二、项目名称:2024年学生课桌椅、餐桌、学生床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抚州奥美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尧建媛联系方式:18290544886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朱良镇双湖村7组昌厦路西
被投诉人1: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经办人:胡先生联系方式:023-44576046
-->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被投诉人2: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郑先生联系方式:023-44590163
-->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1.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样品/样品演示递交要求……事实依据1:以上这些成品大样在参数中已经阐述的非常详细了还需要提供成套成品,这给供应商的生产运输都造成非常大的经济压力,增加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和政府采购的精简理念相悖论,违背了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初衷,并且上述样品清单中的其它成品、小样及部件样品为特定的尺寸,是特定厂家的开模制品,其尺寸款式为特定控标款,经我司广泛咨询市场上的家具供应商,绝大多供应商都无法提供完全符合上述参数项的样品,所以此要求明显是为某一特定厂家量身定做,不利于公平竞争,排斥了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侵犯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事实依据2:上述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并非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产品,也无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此产品需具有上述检测报告才可以进入市场流通销售;采购人既然提出上述要求,应该给潜在投标人预留充足的办理检测报告的时间,本项目要求的挂网前的检测也就是说只有提前参与本项目技术文件制定并已经提前办理了上述检测报告的供应商才能中标,排斥了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侵犯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设置样品严重存在唯一性和排他性,采购人的回复避重就轻,没有针对质疑事项实质性内容进行答复。事实依据:采购文件样品在“样品制作标准和要求”和“规格要求的尺寸设定了固定值,并精确到个位,存在设置样品唯一性和排他性,存在事先为某企业量身定制样品不合理情形,采购文件样品的设置明显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和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