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一小食堂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彭水财采购〔2024〕16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彭一小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号:PSX24A00039)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PSX24A00039采购时间:2024年07月15日
二、项目名称:彭一小食堂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富宇酒店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渝委托代理人:黄峰
联系方式:17774907872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锦衣路23号1幢-1-消防水池
被投诉人1: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校
经办人:采购经办人联系方式:13452235636
-->通讯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北门街1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经办人:陈卫霖联系方式:02378493000
-->通讯地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乌江港湾B栋二楼
四、基本情况
1.中标公司在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里对某项设备的技术参数做出响应不是最新的技术参数。
2. 中标公司提供虚假资料谋求中标。
3.中标公司在本次提供的是三无产品谋求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鉴于本项目包1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