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小学劳动器材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足财采购〔2024〕37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2024年中、小学劳动器材采购”(项目号:DZQ24A00510)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ZQ24A00510采购时间:2024年08月06日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中、小学劳动器材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承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涂德文委托代理人:王刚
联系方式:13594366008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红糟房正街85号23-7
被投诉人1: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经办人:贺老师联系方式:023-64360066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山北山路11号
被投诉人2: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于晓元联系方式:19112060623
-->通讯地址:大足区宏声北路12号(宏声花园南苑旁)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向投诉人做出的对“2024年中、小学劳动器材采购”(项目编号:DZQ24A00510,采购方式:询价,以下称:本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8月14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2成立,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被投诉人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