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监狱智能监舍门更新改造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4年第6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凤城监狱智能监舍门更新改造”(项目号:CQS24A01418)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S24A01418采购时间:2024年07月18日
二、项目名称:凤城监狱智能监舍门更新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能和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蜀泸大道88号2幢2层80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凤城监狱
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北城大道101号
被投诉人2:重庆晟德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火炬大道99号4幢7-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2技术(质量)部分(49%)6分提供完整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投标人所设置。2.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2技术(质量)部分(49%)6分投标人以(监室门+控制台+读卡器)产品实物为基础,通过有声视频和视听形式展示电动平移监室门、电动平移禁闭室门及控制管理软件功能演示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属于违法设置,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