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中学教室护眼灯、电风扇等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城财发〔2024〕44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城口中学教室护眼灯、电风扇等设备采购”(项目号:CKX24A00559)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KX24A00559采购时间:2024年07月22日
二、项目名称:城口中学教室护眼灯、电风扇等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昌隆集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祥东联系方式:18523392268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朝阳路102号附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城口县中学校
经办人:赵国勇联系方式:17388260199
-->通讯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镇文化路5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丁思源联系方式:59211211
-->通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办禹田花园水务局大厅上二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关于教室灯和黑板灯的技术参数,影响公平公正竞争权力,损害供应商合法权益,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城口县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