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中心小学学术报告厅改建及教室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万州财采发 2024 1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龙沙中心小学学术报告厅改建及教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号:WZQ24B0002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ZQ24B00023采购时间:2024年08月21日
二、项目名称:龙沙中心小学学术报告厅改建及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赛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云霞联系方式:18483065845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万富金街1号楼18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万州区龙沙中心小学
经办人:李元界联系方式:15320715952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永安路90号
被投诉人2:重庆振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熊芙蓉联系方式:18184093881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140号5-5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作出投诉,投诉内容为:1.磋商文件中评审标准技术部分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2.采购代理机构未"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本项目技术部分各评审因素基于项目实际需求设置,对每条评审因素均设定了相应的标准和对应的量化分值;采购代理机构未"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予以驳回;投诉事项2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