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教育系统2024年校园网升级改造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津财采购处理〔2024〕9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江津区教育系统2024年校园网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号:JJQ24A0061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JQ24A00617采购时间:2024年08月30日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教育系统2024年校园网升级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三路2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经办人:冯老师联系方式:023-47575939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31号
被投诉人2:重庆隆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老师联系方式:13330229250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58号金科.世纪城26幢3-2-1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作出的对2024年校园网升级改造项目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9月12日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于2024年9月12日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实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
。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相关规定,我局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