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津区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学器材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津财采购处理〔2024〕1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2024年江津区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学器材采购项目”(项目号:JJQ24A0064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JQ24A00644采购时间:2024年08月15日
二、项目名称:2024年江津区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学器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雪梨敏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雅苑4栋2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经办人:廖老师联系方式:13637902713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31号
被投诉人2:重庆大佳智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余老师联系方式:17347931965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兰花路6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作出的2024年江津区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学器材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我局邮寄来投诉书,我局2024年9月24日收到,经审查,于2024年9月24日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开展投诉处理调查处理期间,投诉人于2024年9月28日向我局递交关于2024年江津区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学器材采购项目的《撤回投诉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令第94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相关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投诉人对2024年江津区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学器材采购项目的相关投诉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