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能力提升项目-护眼灯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10-10 00:00:00

2024年能力提升项目-护眼灯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足财采购〔2024〕40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2024年能力提升项目-护眼灯采购”(项目号:DZQ24A0044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ZQ24A00442采购时间:2024年08月01日

二、项目名称:2024年能力提升项目-护眼灯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宇之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益成

委托代理人:王志精

联系方式:1397908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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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江北嘴北滨二路星耀天地


被投诉人1: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经办人:贺老师

联系方式:023-6436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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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山北山路11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经办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0234372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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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大足区市民中心2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市大足区教育技术资源发展和财务管理中心2024年814向投诉人做出的对大足区2024年学校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编号:DZQ24A0044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以下称:本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828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2、3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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