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水泵等森林火灾扑救装备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4年第77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水泵等森林火灾扑救装备项目”(项目号:CQS24A0104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S24A01044采购时间:2024年07月12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水泵等森林火灾扑救装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博锐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路67号院1号楼1至2层01
被投诉人1: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高科·双子座B座8楼
被投诉人2: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1806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将个人护具类所有产品中技术参数中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评分要求,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2. 将供应商获得的评价文书作为加分项,有较强的针对性,倾向性,排他性,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3.相关技术参数具有倾向性,唯一性。4. 综合评分明细中的相关评分标准的设定应当确保公正、公平和透明,以保证所有投标人都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5. 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设置不合理,不合规。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3、4、5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