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农委油菜稳定性复合肥及“一促四防”物资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足财采购〔2024〕4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大足区农委油菜稳定性复合肥及“一促四防”物资采购”(项目号:DZQ24A00599,DZQ24A00600)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ZQ24A00599,DZQ24A00600采购时间:2024年10月21日
二、项目名称:大足区农委油菜稳定性复合肥及“一促四防”物资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天一星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顶建委托代理人:杨顶建
联系方式:18728654918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洪洲大道西段22号4幢负一层1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经办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23-43780119
-->通讯地址:大足区行政大厅
被投诉人2: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经办人:于老师联系方式:02343726589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大足区市民中心2楼)
四、基本情况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要求你单位补正,你单位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我局决定不予受理该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