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98号
二、基本情况
我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查明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在相关采购项目中存在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情形。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责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就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问题限期改正。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