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和重庆市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安保设备采购第三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合财采购202412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和重庆市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安保设备采购第三次”(项目号:HCQ24C0005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CQ24C00055采购时间:2024年08月23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和重庆市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安保设备采购第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昌隆集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祥东联系方式:18523392268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朝阳路102号附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经办人:刘胜利联系方式:42751399
-->通讯地址:合川区南津街道希尔安大道221号区政府办公大楼东区5楼
被投诉人2:顺事达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
经办人:杨老师联系方式:13101293352
-->通讯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南屏路11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2024年8月31日做出的《重庆市第七运会和重庆市第七届残运会安保设备采购(第三次)》(项目号HCQ24C00055)招标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9月18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依法执行国家标准规范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鉴于该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8日